【教育雙減】人大常委下周審議家教法草案 禁組織營利培訓
發布時間: 2021/08/14 12:45
最後更新: 2021/08/14 13:27
內地推行教育「雙減」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周將繼續審議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審稿提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家庭教育法草案進行初次審議。本月17至20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就草案二次審議稿審議。二審稿將本法名稱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對於社會關注的「雙減(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昨稱,草案二審稿明確規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遵循家庭教育規律,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
立法助學生減輕負擔 機構超業務範圍可罰
今年5月,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臧鐵偉表示,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草案二審稿作出有針對性規定:
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二、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三、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超出許可業務範圍的行為規定了處罰
臧鐵偉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未成年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過重的問題,從立法層面積極施策,幫助學生減輕負擔、家長破解焦慮。
而去年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就作出一些針對性規定,例如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等。這些規定對減輕未成年人學習負擔、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林佩怡
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Bookmark hket.com中國頻道